适用对象

发表日期:2013-02-08 21:13:30   打印    关闭

      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,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:
  1. 基本建设资金。
  2. 更新改造资金。
  3. 财政预算外资金。
  4. 粮、棉、油收购资金。
  5.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。
  6. 期货交易保证金。
  7. 信托基金。
  8.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。
  9.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。
  10.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。
  11. 住房基金。
  12. 社会保障基金。
  13.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。
  14. 党、团、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。
  15. 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。
 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,